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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汽车,透支的信用卡还不起,该咋办?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审理一起“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综合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张某因购买车辆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协议》,同日,张某与某融资公司签订《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综合服务合同》,约定某融资公司作为张某上述购车分期付款的担保人,由某融资公司向某银行提供担保,按约定向银行出具相关承诺书。后张某未能按约偿还透支资金及手续费,某融资公司作为担保人分三次为张某为清偿款项共计29127.46元。某融资公司遂起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张某偿还代偿款人民币29127.46元及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案中,被告张某向某银行透支资金用于购买汽车,未能依约按时还款,原告某融资公司代为清偿了部分款项,提供代偿证明和转账凭证可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原告主张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共垫付29127.46元,及要求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未超出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源汇区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企业有所需,司法有所应。本案例中,某融资公司在向个人代偿透支资金后即存在着追偿的困难。因此切实的保障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对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陈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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