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 233,717 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义乌市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牧业”)签订的编号为“2022 金
借 8009 号-2”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自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1,500 万
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担保审议情况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2.85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
全资子公司浦江牧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 16,500 万元人
民币。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
本次公司为浦江牧业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浦江牧业实际担保余额为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本次新 担 保 额度
被担保方最近 截 至 目前 增担保 占 上 市公 是否
担 保 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产负债 担 保 余额 额 度 司 最 近一 关联
股比例
率 (万元) ( 万 期 净 资产 担保
元) 比例
资产负债率高
公司 浦江牧业 100% 20,000 11,500 4.32% 否
于 70%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2HQ2AP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经营期限:2020 年 1 月 6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浦江县白马镇永丰村浦东杜溪坞以西(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牲畜销售(不含犬类);
牲畜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
机肥料研发;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人民币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862,704.16 372,094,299.26
负债总额 181,421,553.88 284,026,153.22
净 资 产 97,441,150.28 88,068,146.04
项 目 2021年度(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47,375,610.44
利润总额 -2,451,109.62 -9,373,004.24
净 利 润 -2,451,109.62 -9,373,004.24
备注:全资子公司浦江牧业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浦江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在义乌市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浦江牧业签订的编号为“2022金借8009号-2”的《项目融资借
款合同》项下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7年11月21日期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1,5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
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
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
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
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
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在此不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
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
金融业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82,6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3.10%、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
为67.64%。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3,71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比例为151.61%、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2.75%。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
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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