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相关资料图)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4 月 19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24 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77.60 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告日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24 人)
合计 477.60 100.00% 0.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
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行权期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
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告日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24 人)
合计 477.60 100.00% 0.83%
五、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授予的 477.60 万份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
的总费用为 9,249.14 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各参数取值、
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
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
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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